為進一步規范和優化行業領軍人才的選拔機制,提升評選工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科學性,國家相關部門正式發布了《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與管理辦法(新版)》。該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工程勘察設計領域最高榮譽的評選工作進入了更加制度化、透明化、專業化的新階段,對激勵行業創新、樹立專業典范、推動工程勘察設計事業高質量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新版辦法在以往評選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新時代行業發展的新要求和新挑戰,進行了全面系統的修訂與完善。核心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層面:
一、明確評選宗旨與原則,強化價值引領
辦法開宗明義,強調評選工作旨在表彰在工程勘察設計領域取得卓越成就、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評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注重候選人的專業能力、創新成果、職業道德和社會聲譽,確保評選出的“大師”真正成為行業的旗幟和楷模。
二、優化評選標準與條件,聚焦卓越貢獻
新版辦法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專業成就、技術貢獻等方面提出了更清晰、更具體的要求。評選標準不僅關注設計作品的技術難度、創新水平和實際效益,也更加注重候選人在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培養專業人才以及踐行綠色、可持續發展理念等方面的綜合貢獻。這有助于引導行業人才不僅追求技術精湛,更著眼于服務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三、規范評選程序與流程,確保公開透明
辦法對申報、推薦、形式審查、專業評審、綜合評議、公示、審定及公布等各個環節都制定了詳盡的操作規程。特別強調了信息公開和過程監督,要求關鍵環節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廣泛接受行業和社會監督。評審專家庫的建立與管理、回避制度的嚴格執行等措施,進一步保障了評選過程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四、加強動態管理與監督,維護稱號嚴肅性
新版辦法建立健全了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機制。明確了對已獲稱號人員的持續要求,鼓勵其繼續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也規定了在特定情況下(如出現嚴重違法違規或失德失信行為)的退出機制,確保“大師”稱號的純潔性和崇高聲譽,體現了“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思路。
五、強化組織保障與責任落實
辦法明確了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及其職責,對申報單位、推薦單位、評審專家等各方責任進行了界定,確保評選工作責任清晰、運行高效、保障有力。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與管理辦法(新版)》的發布實施,是提升我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人才評價體系現代化水平的關鍵一步。它不僅為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提供了更加規范的賽道,也為整個行業樹立了鮮明的價值導向和專業標桿。通過表彰頂尖人才,必將進一步激發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創新創造活力,凝聚行業智慧,為推動建設科技強國、質量強國,保障國家重大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提供更加堅實的人才支撐和引領力量。行業內外普遍期待,在新辦法的指引下,評選工作能夠更加精準地發現和表彰那些真正代表中國工程勘察設計最高水平的時代大師,助力中國建造、中國設計品牌閃耀世界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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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8 14: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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